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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7]12号) 关于大型压力容器如何套用定额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256
 关于大型压力容器如何套用定额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7]12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公司:
    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现场大型压力容器制作费的计取
    由于容器、塔器等非标设备一般是在设备制造厂加工的,因此定额是以施工企业所属的设备制造厂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但现场制作的也可参考该定额执行。定额中容器分片制作最大容量为300m3,该工程的容器容量高达520m3,故不能直接套用该定额。如为编制标底或控制价可参考300m3容量的定额子目乘0.7计算;如为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可根据本企业的成本预算或参考300m3容量的定额子目乘适当的系数计算;如为按实结算工程,可由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编制补充定额,报造价总站批准后使用。
    2、关于整体设备、分段制作设备、分片制作设备的区别
    整体设备制作指设备制作在制造厂完成后,设备为整体,且内件完整,到工地经检验或试压后可直接吊装就位的称为整体设备。如换热器,中、小容器和长度小于20m、直径小于3.8m的塔和容器、反应器。由于其形体较小,除特殊建设地区外(如运输条件差的内陆、边远山区),一般均为整体制作并以整体供货。
    分段制作设备是指当容器的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时,整体制作后搬运、移位已不方便,这时应采取分段制作。"段"是将壳体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段制造。运至现场后,分段设备须进行组对、焊接、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吊装就位。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的容器、反应器、塔类等,一般均采取分段或分片制作。
    分片制作设备是指直径大于3.8m的大型容器、塔器等由于整体制作法和分段制作法都不便于供货时的运送,需采用分片制作的方法。分片制作即设备在制造厂下料、将要制作的整个设备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片制造。制造完成后,以成片的半成品供货。因此,分片制作的设备在运至现场后要进行片的拼装、组对成形,然后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作为整体设备吊装就位。
    3、关于定额的套用
    如为分片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片制作、分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分段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段设备制作、分段设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整体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整体设备制作、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该设备的重量及安装高度符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第6.2.10条的,可以另行计算金属桅杆台次使用费和安拆费。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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