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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3〕3号)关于南湖水质改善项目高压旋喷水泥桩喷浆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462
关于南湖水质改善项目高压旋喷水泥桩喷浆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3〕3号
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钻孔压浆桩定额损耗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项目设计图中钻孔压浆桩要求“注浆强度等级42.5MPa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0.8-1.2,掺入量不小于25%”。根据现行市政定额地基处理工程说明第五点“分层注浆、压密注浆、高压旋喷桩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设计含量调整”的规定,可依据设计的用量要求,计算出注浆水泥用量后,执行“C1-0316三重管喷浆”子目。由于设计浆体材料用量与定额含量差异较大,人工和机械可根据实际用浆量与定额用浆量比例并考虑不同注浆量的工效变化确定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实际使用的水泥量/定额水泥量-1)×工效变化系数。工效变化系数根据实际使用的水泥量与定额水泥量增加比例(即:实际使用的水泥量/定额水泥量-1)确定,增加比例在1倍以内(含本数)的,工效变化系数为0.7;增加比例在1-2倍之间的工效变化系数为0.65;增加比例在2倍以上(不含本数)的,工效变化系数为0.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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