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桂建标  人工费调整  桂造价  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增值税  人工  钢筋  土方  脚手架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23〕6号)关于承包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参考品牌之外自行选择供应商或生产商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427
关于承包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参考品牌之外自行选择供应商或生产商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3〕6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承包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参考品牌之外自行选择供应商或生产商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电力系统设备工程清单对品牌的描述为“相当于或不低于**、**、**(三到四个具体品牌)”,承包人可根据这些品牌名称,判断发包人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从而进行报价和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采购的参考。清单所列品牌只是作为确定产品品质的参考,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必需采购清单所列品牌。但如承包人采购清单外品牌,则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采购的产品品牌品质“相当于或不低于”清单所列品牌,且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4月26日

 
 
[ 法规文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文件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