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桂建标  人工费调整  桂造价  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增值税  人工  钢筋  土方  脚手架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19]8号) 关于富士康南宁科技园一期B厂区大门围墙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3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浏览次数:506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富士康南宁科技园一期B厂区大门、围墙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工程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反映的意见及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安劳保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包含在社会保险费中,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和承包人须按照有关费用定额计取,不得调整。
    该工程在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工程有关费用定额计取的建安劳保费与建设单位向建安劳保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之间的差额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款中结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2月22日

 
 
 
[ 法规文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文件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