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桂建标  人工费调整  桂造价  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增值税  人工  钢筋  土方  脚手架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08]35号) 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0  浏览次数:273
 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8]35号


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8年5月15日来函"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为单价固定合同,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清单缺、漏项的项目应予补充、增加,缺、漏项项目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 法规文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文件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