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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6]44号) 关于高山坡截水沟砌筑工程如何计价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303
 关于高山坡截水沟砌筑工程如何计价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6]44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柳太路改造工程B标项目经理部:
    你司关于柳州市柳太路改造工程施工中遇到高山坡截水沟砌筑如何计价的来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材料二次搬运费"。但由于该工程特殊,材料必须采用人力从坡脚搬运至施工地点,且平均坡度达到60°以上。因此,该工程可适当考虑增加人工搬运材料上坡的费用和人工降效费,具体费用标准由业主、承包商及有关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施工现场情况来商定。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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