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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5]40号)关于雨、污管沟土方开挖如何计算工程量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2  浏览次数:379
 关于雨、污管沟土方开挖如何计算工程量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5]40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来函收悉,关于你司承建的百色城东市政道路扩建工程有关管沟土方开挖如何计算工程量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政工程中各类管沟的土方开挖工程量若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一般应按定额中有关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根据来函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反映,该工程由于征地未到位等其他原因(非施工方原因),雨、污管道项目不在同一时间施工,且施工工序要求某种管道先开挖并回填后,才能进行另一种管道的施工,所以该工程雨、污管沟土方开挖及回填不产生交叉。该问题如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则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定额中有关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处理。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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