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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8]40号) 关于荣和山水绿城A组团机电安装结算争议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浏览次数:530

关于荣和山水绿城A组团机电安装结算争议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8]40号


中国建筑第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荣和山水绿城A组团机电安装结算争议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配管、配线的工程量计算,应根据设计图示走向按延长米计算;如设计图示走向严重偏离实际施工走向的,则需结合实际走向计算。
    二、根据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1KV以下送配电系统调试是针对低压配电屏、柜的调试内容,实行谁调试谁计算的原则,是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内按每个低压配电屏、柜计算一个系统,其后各级供电回路不得重复计算。
    三、预埋钢性止水环套管改成预埋双直接止水套管,应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结算。
    四、铸铁管安装组价问题。虽然合同约定执行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结算,但该定额没有铸铁管卡箍连接定额子目,不宜直接套用铸铁管柔性接口定额子目计算。鉴于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已有铸铁管卡箍连接定额,建议参照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定额消耗量计算,价格及费率仍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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