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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造价函〔2017〕31号) 关于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6  浏览次数:862
 关于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7〕31号

 
兴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厂区管线迁改及场地清表工程评标意见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我区,简易计税法项目取费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调整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只要按该费用定额规定的计算基数和费率计算即可,可不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明细。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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