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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造价函〔2016〕42号) 关于复合固化土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如何套用定额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2  浏览次数:434
 关于复合固化土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如何套用定额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6〕42号

 
广西桥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复合固化土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定额套用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无复合固化土路面基层及底基层的定额子目。可参照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三、水泥稳定土摊铺”和“十、水泥稳定碎(砾)石摊铺”相关定额换算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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