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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0〕1号) 关于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次数:349
 关于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1号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及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以下称"98定额")的规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女儿墙内、外侧贴马赛克按墙面子目套用。栏板内、外侧贴马赛克与墙面同颜色时合并套墙面子目,与墙面颜色不同时按零星项目套用。
    2.层高大于2.2米有柱有盖的屋面弧形飘板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否按其高度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参考1998年《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14页答9条执行。
    3.阶梯教室的楼板按肋形楼板子目套用。
    4."98定额"第七章説明第三点规定,适用于带形基础或独立基础垫层,不适用于大开挖的基础垫层。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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