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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9〕26号) 关于钦州市公共场馆--Ⅵ标段钢结构工程预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353
 关于钦州市公共场馆--Ⅵ标段钢结构工程预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9〕26号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钦州市公共场馆--Ⅵ标段(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及大平台)钢结构工程预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提供的图纸,该标段的钢结构工程分成空间立体桁架和平面桁架,节点位置均全焊接连接,桁架间距短,焊点密度大,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目前尚无资料编制补充定额,建议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暂按钢管形组合桁架制作、拼装、安装补充定额及有关规定估价,并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项可调整,待该项目施工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测定,经编制相应补充定额后,再调整合同价。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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