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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8]41号) 关于贵港市广场三路改造工程结算有关定额套用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6  浏览次数:371
 关于贵港市广场三路改造工程结算有关定额套用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8]41号


中城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市广场三路改造工程结算有关定额套用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来函反映,该工程结算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但该定额没有广场花岗岩铺装相应定额子目,所以需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中"07089花岗岩楼地面"子目套用,但要扣除该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即卷扬机台班量。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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