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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5]19号) 关于南宁市国税局凤岭办公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9  浏览次数:361
 关于南宁市国税局凤岭办公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5]19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宁市国税局凤岭办公楼工程结算问题的来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满堂基础施工采用砖胎模的,砖胎模可套用砖基础子目,同时扣除满堂基础子目中所含模板相应的材料及人工。
    2、现场搅拌现场泵送的混凝土,应套用相应泵送的混凝土增加费子目,并扣减混凝土的部分垂直运输费用,具体规定如下:标高±0.00以下的,不需要套用05536子目;标高±0.00以上的,每10m?混凝土应扣减人工1.65工日,机械费193.39元。
    3、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钢筋混凝土墙,拉杆螺栓两端的活动垫片按一次性摊销计算。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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