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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4]24号)关于水电安装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280
 关于水电安装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字[2004]24号

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
    你司关于水电安装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生活水管道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暧、燃气工程相应定额子目;电气管线通过楼梯转台和墙体所凿孔洞的计价可参照我区安装工程修缮定额相应子目,或由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签证确定。
    2、给水管道和电气管线的工程量按我区现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主材用量按相应定额子目括号内的数量计,此数量已含损耗。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O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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