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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306
      一、编制依据
      1 、工程量清单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
      (1) 本计量规范细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定额和计价规定。
      (4)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 其他相关资料。
      2、其他项目、税前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编制
      3 、编制工程量清单遇本计量规范细则中缺项时,编制人应做补充清单项目,并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汇总后再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清单项目的编码由本计量规范细则和国家计量规范的专业代码0X,并应从0x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二、 分部分项工程
      1、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各级编码的含义:
     (1)第一级表示专业工程代码(前二位);其中: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一通用安装工程:04一市政工程;05一园林绿化工程;07一构筑物工程;08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
     (2)第二级表示附录分类顺序码(第三、第四位);
     (3)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第五、第六位);
     (4) 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码(第七、第八、第九位);
     (5) 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后三位,由编制人设置)
      3、工程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用文字难以准确和全面的描述清楚的项目特征,为达到规范、简捷、准确、全面描述的要求,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 图集或 XX 详图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
      通用安装工程的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以便计取操作高度增加费。第三册通用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m;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m;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m;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3.6m;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m。
      通用安装工程的项目在管井(竖井)中安装或敷设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三、措施项目
      1、单价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计量规范细则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2、总价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中各专业总价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3、单价措施项目按本计量规范细则附录各专业单价措施项目编码及计算规则执行。
      4、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包括检验试验配合费,但未包含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应在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检验试验机构另行结算。
      四、 建设工程各专业涉及共性项目相关规定
     
1、土石方工程
     (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包括按图示尺寸计算的工程量、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
     (2) 项目特征描述
        1)可以准确描述土石方类别的,必须描述,不得以土壤类别(或土与石混合)综合考虑之类的描述:无法准确描述土石方类别的,由招标人暂定,结算时按实调整
        2)土石方运距,必须描述运输距离,不得描述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土石方运距不能确定时,由招标人暂定运距,结算时按实调整。
       2、 钢筋混凝土、垂直运输、超高
     (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分混凝土、钢筋和模板三部分分别列项。
        2)建筑物超高人工和机械降效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计算,不单独列单价措施清单项目。
     (2)仿古建筑工程
        1)除无围护结构的亭、廊等休憩的小型园林仿古建筑外,用现代材料、工艺建造的钢筋混凝土仿古建筑工程,其主体工程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相关规定编制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余仿古构件按仿古建筑工程各专业相关规定编制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
        2)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相关规定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模板、混凝土、钢筋要分别列项;按仿古建筑工程专业相关规定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混凝土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含混凝土和模板内容,模板不作为单价措施项目单列,但钢筋要单列清单项目。同时,混凝土运输及泵送也不单列为单价措施项,均在相应混凝土清单单价中报价。
        3)除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相关规定编制的仿古建筑主体工程外,其余无围护结构的小型林仿古建筑及仿古构件的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计人相应综合单价,不单独列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单价措施清单项目。
    (3) 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涉及钢筋混凝土项目时,混凝土清单项目包含混凝土和模板工作内容,模板不作为单价措施项目单列,但钢筋要单列清单项目。同时.混凝土运输及泵送也不单列为单价措施项目,均在相应混凝土清单单价中报价。
       2)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现场预制,预制构件钢筋按市政专业计算规范附录J钢筋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其综合单价则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工作内容,钢筋不独列项。
   (4)园林绿化工程
      1)园林绿化工程涉及混凝土工程时,无论是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还是《园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列项,一律将模板工作内容列人混凝土清单项目中,模板不单独列清单项目。混凝土运输及泵送也不单列单价措施项目,均在相应混凝土清单单价中报价。
      2)园林绿化工程涉及垂直运输时,垂直运输费用不单独列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计算。
   (5) 轨道交通工程
      1)轨道交通工程涉及混凝土项目时,混凝土清单项目包含混凝土和模板工作内容,模板不作为单价措施项目单列,但钢筋要单列清单项目。
      2)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现场预制,预制构件钢筋按市政专业计算规范附录J钢筋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其综合单价则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工作内容,钢筋不单独列项。
      3、 爆破工程
     (1)爆破工程专业将试验爆破列入单价措施项目工程。
     (2)爆破工程中为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有必要对爆破产生的振动进行定点或场地衰减规律的测量,列人爆破工程的单价措施项目。发生在招投标文件以外的振动监测项目等,应以补充项目列入。
     (3) 爆破作业现场防护工程可以参考爆破工程附录G单价措施项目具体设定。
     (4)爆破工程现场警戒及实施是爆破工程的重要环节,因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多数情况下要由公安管理部门参与实施,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应将重大爆破工程的现场警戒及实施纳入工程单价措施项目管理。
      4、各专业须二次设计或按规定须专家论证后方能实施的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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