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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0〕26号) 关于来宾市总工会综合楼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关于来宾市总工会综合楼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2010〕26号来宾市总工会: 你单位2010年6月24日《来宾市总工会关于
  关于来宾市总工会综合楼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26号


来宾市总工会:
    你单位2010年6月24日《来宾市总工会关于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栓工程量计算问题。地下室外墙采用止水螺栓应属措施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作出相应的投标报价。
    二、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问题。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可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规定调整,双方应签定调整事宜的补充协议,或按来宾市住建局2010年5月20日协调会会议纪要意见调整。
    三、地下室墙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问题。设计图纸明确要求或设计图纸未明确但设计变更要求地下室墙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该项应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处理(即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
    四、材料价格问题。材料价格调整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主要材料价格变化按施工期间同期的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入岩增加费问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确认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六、钢筋搭接、锚固用量计算问题。按设计图纸标注要求计算。若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搭接增加系数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若设计未规定锚固长度的,按施工规范计算。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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