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电定总造〔2011〕19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测算工作,现予发布实施。
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根据本次调整系数计算的人工、材机价差只计取税金,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该价差应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作为其他费用中相关项目的取费基数。
附件1 定额【2015】26号.pdf
附件2定额【2015】26号关于发布技改检修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pdf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