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桂建标  人工费调整  桂造价  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增值税  人工  钢筋  土方  脚手架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其他相关文件 » 正文

(建标造函[2007]2号)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05  浏览次数: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7年01月09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65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核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名单(第一批)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七年一月五日
 
 
[ 法规文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文件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