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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5〕21号) 关于武鸣县人民医院红岭一期宿舍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25
 关于武鸣县人民医院红岭一期宿舍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5〕21号


武鸣县人民医院、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武鸣县人民医院红岭一期宿舍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的意见以及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人工挖孔桩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为m,若合同无其他约定,人工挖孔桩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价:
       项目特征描述不变的项目,应按原综合单价计价;项目特征描述发生变化的项目,且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并造成该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应按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3.2.3约定重新确定相应的综合单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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