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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5〕5号) 关于南宁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清单漏项部分其他措施费计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125
  关于南宁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清单漏项部分其他措施费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5〕5号


温州市亚飞铝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宁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清单漏项部分其他措施费计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的意见及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的玻璃幕墙工程清单漏项部分的其他措施费计价,按漏项项目的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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