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对应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9〕54号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2.2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你公司施工的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北段左侧排水、排污工程,沟槽土方开挖应按040101002项目编码重新编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