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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9〕54号) 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对应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对应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2009〕54号湖南星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程量清单
  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对应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9〕54号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2.2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你公司施工的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北段左侧排水、排污工程,沟槽土方开挖应按040101002项目编码重新编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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